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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益股份: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施行查核处理方法

来源:硅酸铝纤维组块    发布时间:2024-11-19 03:43:41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施行查核处理方法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施行查核处理方法为加强完善公司处理结构,构成杰出、均衡的价值分配系统,树立公司股东与公司中心团队之间的利益同享与束缚机制,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益股份”)拟定了《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草案)》。

  为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以下简称“本鼓励方案”)的顺畅施行,保证股权鼓励方案标准运转,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鼓励处理方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矩》《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攻略第1号——事务处理》等有关法令、行政法规、标准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令法规,并结合公司实在的状况,公司特拟定本方法。

  第一条查核意图拟定本方法的意图是加强本鼓励方案履行的方案性,量化本鼓励方案设定的详细方针,促进鼓励方针查核处理的科学化、标准化、制度化,保证完成本鼓励方案的各项成绩方针;一起引导鼓励方针提高作业绩效,提高作业上的才能,客观、公平点评职工的绩效和奉献,为本鼓励方案的履行供给客观、全面的点评根据。

  本鼓励方案各年度成绩查核方针如下表所示:归属期成绩查核方针第一个归属期以2023年经营收入为基数,2024年经营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或以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第二个归属期以2023年经营收入为基数,2025年经营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0%;或以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0%第三个归属期以2023年经营收入为基数,2026年经营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20%;或以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0%注1:上述“经营收入”“净利润”方针以经审计的公司兼并财务报表数据作为根据。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第三季度陈述发表之前授出,则预留颁发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成绩查核方针与初次颁发的限制性股票共同;若预留部分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施行查核处理方法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第三季度陈述发表之后授出,则预留颁发的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公司层面成绩查核方针如下所示:归属期成绩查核方针第一个归属期以2023年经营收入为基数,2025年经营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0%;或以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0%第二个归属期以2023年经营收入为基数,2026年经营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20%;或以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0%归属期内,公司为满意归属条件的鼓励方针处理股票归属挂号事宜。

  若公司成绩未达到上述成绩查核方针,则一切鼓励方针对应查核当年方案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悉数撤销归属,并报废失效。

  第六条查核期间与次数(一)查核期间鼓励方针每期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前一会计年度。

  如无法交流处理,被查核方针可向薪酬委员会申述,薪酬委员会需在10个作业日内做复核并确认终究查核成果。

  (二)本方法中的有关条款,如与国家相关法令、行政法规、标准性文件、本鼓励方案相冲突,按照国家有关法令、行政法规、标准性文件、本鼓励方案的规则履行。